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萬事萬物都有能量,從人的觀點出發,可分為肉體(物質)的能量,心念(精神)的能量,與靈性(神秘)的能量。天地人的宇宙裏,充滿了這三種能量,彼此轉換,互相影響,顯微大小分明,動靜陰陽有常。

所謂肉體(物質)的能量,是指氣(場)、電磁場(力)、生理結構力或脈絡(輪)......等,其他動物、植物與礦物也都有這一類有形(物質)的能量。

所謂心念(精神)的能量,宗教裡的祈禱、靜坐......,養生裡的瑜珈、氣功......,另類療法中的催眠、心理諮商......,以至於生活中情緒與思考......等等,舉凡過程中以意念為運用的主體,都算是心念(精神)的能量。

所謂靈性(神秘)的能量,是指上述範圍以外的能量體或能量來源,可以幫助人類,往善惡或是自然演化的方向行進的能量。一般而言,靈性的能量體有好壞之分,決定於它們對人的影響,但是原型(原始)的那個來源能量(宇宙能量),是跳脫了好壞善惡的範疇。宇宙能量足以讓宇宙運行,使物種生滅,創造四季晝夜,產生水火風土,它是主宰的全能力量。

我們會說,發現和體驗某種規律或是真理,或發明和制定某種產品或模式,這都能讓人類的文明更多元、更豐富。能量的存有是自然現象,需要去探索體驗,明瞭其中奧妙訣竅的人,能發展一種接通宇宙能量的模式,直接藉由人體這平台,再回到原來的能量狀態---也就是胎兒或嬰兒的能量狀態(這是人一生最健全純潔的階段),讓宇宙能量協助靈性、心念與肉體的能量,共同調和而達到圓滿和諧的狀態。

在這種狀態下,各類疾病與障礙(身體的、心理的、靈性的)可以獲得療癒,同時在醫療的前(預防)、中(治療)與後(復健)階段,孕育出令人驚喜的成果。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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